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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 山中云雀(上)


秦望舒被教堂收养的时候,她并不是所有孩子中最漂亮、最聪明的那个。成为神父最宠爱的修女,这种事她在梦里也不曾幻想过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识字,在教堂诵读圣经时,她只能看着那白纸黑字装模作样。神父读一句,她跟着读一句,一篇经文过后,神父合上书,洁白的教袍在明媚的阳光下,干净得想让人亲吻脚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有不理解的地方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这时还算年轻,蓝色的眼睛晶莹剔透,还未染上年老的浑浊,宽广平静的像是温柔的海。秦望舒没见过海,这个比喻她也无从得知是否正确,只是这句话是她贫瘠的脑瓜子里,最有学问的一句称赞。

        无人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 神父已经见怪不怪,这是他教这群孩子的第三十天,正好整整一个月。流浪的孩子大多防心深重,他隐约能猜到他们的想法,无非是担心自己露了怯被赶出去,他从起初的欣慰到现在的绰绰约约的失望,已然习惯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手握着拳,放在嘴边轻咳了几声,教袍单薄,白日盎然的春意把春光都染得三分暖,他贪恋这生机,夜晚他屋内总烧着暖烘烘的壁炉,与其他人相比,他总是少些衣裳,多了些不顾天气的风度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抱着厚厚的《圣经》,像是块砖板,撩起衣袍,打算与往日一样回去。突然一个细小的声音响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女孩的声音稚嫩,像是三月里树枝上新吐的芽,也是春日里第一支芽。她见自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,脸红了红,害羞地低下头,但又马上抬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不识字,神父讲得都不太懂。”她鼓足了勇气,长期饥饿的脸有些黄,经过一个月精心养护后,终于有了些肉。但她的眼睛很亮,又大又黑,像是盛放了整个春日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话像是扔入池子的石头,自第一道笑声响起,越来越多人掺和,到最后哄堂大笑。她抿着嘴,疏淡的眉拧成了一团,很是不服气,但她又倔强地盯着神父,像是等待最后的答案。

        神父见过形形色色的人,也包括形形色色的孩子。这个女孩放在以前,于他不过是再普通不过中的一员,但经历了一个月后挫败的教学,他难得的、甚至有些微妙地产生了一种欣赏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用平静又包容的目光一一扫过这些孩子,这样的目光让他们所有阴暗的想法无处遁形,笑声不知何时又停止。他笑得和蔼可亲,这是每一位神职人员都需要经受过的培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到我房间来,我给你补课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一个出格的邀请,他在自己脱口而出后都有些讶异,但又立马被更加完美无懈的表情压制住。华人有句话说,枪打出头鸟,女孩是出头的鸟,但也有句话叫笨鸟先飞,勤能补拙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小小的惊呼了一声,黑亮的眼睛里绽放出不可置信的喜悦和期望,像是教主天鹅绒垫上最美的宝石。她以极快的速度收拾了自己的东西,迈着轻快的步伐追上了他的脚步。

        神父的房间相比教堂的大通铺算得上是豪华。教堂统一的巨大玻璃窗户,先天就拥有了极好的采光,叫不出名字的家具,七彩的灯,椅子和沙发都铺上了厚厚的绒垫,就连地板,都铺上了一层洁白的羊绒地毯,这是一笔女孩无法想象的财富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大胆在接触到这一切后,像是缩头的乌龟,连露出的缝隙也不敢窥探,只能小心翼翼地,束手束脚的,用脚尖尽量减少鞋子与地毯的接触面积,以免弄脏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举动逗笑了神父,但他面上仍是神爱世人那样的温和。他道:“我的孩子,只是一块普通的地毯,不用这样拘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教堂的财富尽她所能,甚至所有孩子所能都无法猜到,所以普通人眼中足够成为一家之宝的地毯只配铺在地上任人踩,哪怕这人在不久之前还是个乞丐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犹豫了几秒,松了脚弓。脚跟落地的踏实感,让她身心都得以舒展,她不由得朝神父露出了一个笑容,属于孩子的柔软,又有点儿世故的讨好。

        神父没在意她这些小心思,拍着他身边的椅子,示意她坐下。巨大的书桌上边缘放了几磊堆积的书,漂亮的钢笔,不知名的墨水,还未写完的——或许是信。通通都被神父扫到了桌子一边,空出来的位置只放了他手中的《圣经》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坐过去后,又多了一本。

        神父翻到第一页,华国的印刷技术没有西方成熟,他手中的《圣经》厚如砖头,看不懂的字符组成了错落有致的句子,女孩只是看了一眼,就发现这与自己手中的书完全不同。但流浪的经历已经让她学会在没有一定必要时,把自己当成一个哑巴。

        神父似乎很满意她的表现,他面上的笑容又温柔了几分,他道:“孩子,你知道这本书是什么吗?或者,这本书意味着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她不敢回答,但她又想到了自己出声时,神父眼里很淡的欣赏,她衡量利弊后道:“这本书叫《圣经》,这是教堂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她咽了下口水,神父面上带着鼓励,除此之外看不出任何喜怒。

        咬着牙,飞快道:“我的母亲在世时,会带我去寺庙拜佛,教堂就像寺庙,《圣经》就是佛经,神父善良仁慈,像是寺庙里的大师。我不懂佛经是什么,也不懂《圣经》的意义,但寺庙存在,教堂也存在,它们都存在,那就是有道理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说到这里,想起了什么,眼睫颤动得厉害。迟迟未等到神父的话,她又大了胆子道:“这个世间太苦了,所以需要一点东西来欺骗自己,我父亲爱赌,又爱抽烟,他曾说过这两样赛过活神仙。既然是神仙,那肯定能让人忘记疾苦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她突然笑道:“那就是神仙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虽然笑着,但笑容中并未有几分愉悦,反而戴上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愁苦。与她的笑容相比,神父更为她的话震撼,他豁的就想起了自己进教堂的那一天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阳光也是这样好,世间也是这样明媚,天蓝得仿佛不存在任何阴霾。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与神父说了什么,但那时的自己与面前的女孩渐渐重合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听见自己的声音,不再是刻板模化式的温和,终于落了一些细碎的感情在其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要记住,这个世间没有神,《圣经》说神创造了世界,但事实上世界早已存在。这个世界也不是因为神说要有光,才有光,而是因为有太阳,才有光。有光就会有光所不及的地方滋生出影子。我们沐浴在阳光下,迎光而行,但黑暗亲切又宽和,它包容万物,像是母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声音里带了些微的笑意。他看着窗户外冒出的小野花,随风摇曳,稚嫩的花瓣颤颤巍巍的,像是经不起任何风雨。阳光像是一杯酒,调得很淡,却格外醇,斟在了这朵小野花中,醉意熏出了她的肥胆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些缘分的开始并不是早已注定,只是因为不早不晚的时候,她刚好说了一真句话,而他不觉得冒犯。他为她心软了一瞬,从此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把她当成千千万万个孩子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伸出手,轻轻地放在了她脑袋上。并不丰厚的头发没有带来多好的触感,他仍是揉了揉,细碎的头发像是男人的胡茬子,有些硬和扎手,但此刻因为一个女孩,像是挠在了心里,留下了不轻不重的痕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树木在森林中依偎而生长,星辰在银河中因辉映而璀璨,世界在少年挺身中而瑰丽,你是没有骑士保护的公主,也要一个人乖乖地长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看见女孩因他话而瞪大的眼睛,他嘴边的笑意越来越大,超过了温和的界限,显得放肆又俏皮。他伸出小拇指,不再年轻的皮肤有些松垮,但尽职尽责地挂在骨头上。眨了眨眼,道:“这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,拉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良久,一个纤细的手指攀附上去,年轻的肌肤饱满鲜嫩的像是窗外的野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拉钩,一百年不许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秦望舒不合时宜的突然勾了勾小拇指,皮肉下的血管汩汩流动,不知牵扯了哪根神经,竟然发热地让她恍惚以为攀附在神父的手指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军队里有时候会缴获俘虏或是叛徒。”夏波见她长时间一声未吭,自觉解释道:“俘虏和叛徒都要审讯,关键人不能动,只好上刑,其余的包括但不限于割舌头恐吓。割舌头只是一个开始,我们会撒辣椒或是盐,受不住的就会主动求人,心软得也会招了,花样百出,只是割舌头而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动了动眼珠子,顺着眼尾又飘到了秦望舒脸上。两人都神色淡淡,看不出内心的想法,他暗笑自己天真,又继续道:“山神被秦凯圈养,他是铁匠,工具众多。舌头割之前可以炮烙,剪、刺穿等等,盐和辣椒并不是稀罕的东西。要想驯养一头听话的野兽,极尽手段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想起秦家村传闻山神的种种,总结道:“是天大的划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头听话的野兽很多时候并不比人差,他们培养一个探子,费尽人力物力,而培养一头野兽只需要肉和棍子,这笔买卖哪怕是最吝啬的铁公鸡,也只能真心实意地比上一个大拇指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望舒眼眸幽邃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她的目光像是落在了山神身上,又像是透过山神飘散在只有她自己知道的地方。她习惯性地小动作在年少时刻意压制过,到现在近乎于无,剩下的也都无关大雅,根本泄露不出她任何情绪与心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教堂有一个巨大的草坪,周围原本存在的房子都被推平了。神父的屋子连接了一个小花园,他喜欢百合,曾在院子里种满了百合。花开的季节里一束束的百合,就像是神父的教袍,来自天国的干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舌尖划过上颚,神经末梢带来异样的颤栗。她忍住,顶了顶后槽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百合的香味很浓,神父最初是过敏的,”她顿了一下,想到夏波可能不明白过敏的意思,又解释道:“气味过敏会让人忍不住一直打喷嚏,严重的会引起呼吸困难,窒息等,直接导致死亡。神父只是轻微的打喷嚏,以毒攻毒之下他逐渐习惯了,有一天一只云雀飞入其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山神见他们许久未有下一步动作,慢慢又躺了回去,但两只眼睛仍是直勾勾地盯着他们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啊——啊——”它的叫声来得毫无预兆,突兀的像是光暗处的分割线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望舒嘴里未完的话突然停住,她按住了夏波的手。山神看上去似乎很不好,原本合上的嘴巴,又露出了尖尖的獠牙,本就看不清的五官又皱成了一团,看上去更加可怖,就连他们两个的小动作都没发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它看上去很痛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主动掐断了之前的话题。飘散的目光不由自主又落到了山神高挺的腹部,脑中突然滑过一个荒唐的念头。她迅速地掐灭了,但根本无法转移的眼神,却让念头春风吹又生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人有一些反应是骗不了人的。痛、痒、躲避危险,这些都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。”脑中的想法像是生了根,在短短的时间里迅速攻占了她所有的理智,她已经分不清到底是潜意识的自我催眠,还是因为有过相似经历的呼唤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举起自己的双手,做了一个投降的姿势,精致的女士枪依旧在右手紧握着,只是按在扳机上的食指不再紧绷。她视线紧紧扣在山神的脸上,以龟速往前挪着脚步,与其说是试探它的底线,不如说是温水煮青蛙般磨掉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某些事情上,秦望舒有足够的耐心。或许是她面上的表情太过坦荡,也或许是她高举的双手给了山神足够的安全感,她成功地突破了社交的安全距离,在山神脚跟前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闭了闭眼睛,慢慢地蹲下。挺直的腰杆不能弯,头也不能低,脖子与头都是致命的地方,在这样的距离她不可能反应过来,所以她选择了曲起膝盖,半侧着的身子只要山神有任何一点异动,她能顺势到底翻滚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没有把夏波考虑在内,人在大脑来不及思考时往往展现的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。她不信任夏波,一点也不,她可以给予他盟友的身份,享受盟友的待遇,但本质上她永远都是孤军奋战。

        被信任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,她彻底蹲下来了,在山神面前,两人以不大的高度勉强算得上是平视。这种感觉她很久以前得到过,在不止一个人身上,到现在也依旧在得到,但在年岁的流逝下,她把笼统的情绪精准又冷漠地归结为一种求人者的美梦。

        有求于人,所以处在弱势。弱者迫切于改变现状却又无力,在种种环境的碰撞下产生了有可能实现的希望。她听过普罗米修斯的神话,对于这种过度美化怯懦情感的故事持保守意见,但她得承认,被这种情感包围的时候,很难不产生飘飘然的感觉,粗俗一点便是:该死得美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依旧举着右手,冰冷的枪支被掌心的温度焐热,像是诞生了生命。她动了动左手的手指,清楚地看见山神的视线直勾勾地在这上面。于是,她一点点地下降,到了齐胸的高度,向前伸直,让自己的气味散发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养过猫的人都知道猫的戒心远比狗要重得多,对于这种野性藏在骨子里的动物,你想要接近它就必须先让它适应你的气味。这是一个单向的选择,它接受,你无事,它不接受,你受伤,也会有第三种结果出现,强扭的瓜未必不甜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手伸在山神高挺的肚子上,对方撑起了一点身子,微低的头尽可能地伸长了脖子,这是一个闻的动作。这套流程她很熟悉,教堂门前的白鸽,流浪的猫,抢食的野狗,甚至人。单项的选择对她而言,只有一个结果,无一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慢慢勾起嘴角,这次也不会是例外。但下一秒,她听见金属碰撞的声音从身后传来,她还未来得及压下嘴角,身体就下意识侧倒,全身待命的肌肉已是快到了她的极限,但看似笨重的山神更快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被死死压在地上,大大肚子抵在她身上限制住了脚可活动的范围。身体的保护机制已经彻底消失,与这难以言喻的味道相比,近在咫尺的脸更是惊悚到她心脏骤然都停了几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动!”她大声叫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话成功拦住了夏波的脚步,但也彻底激怒了山神。它张嘴,潦草的黄牙戳上了她的脸,滑腻腥臭的舌头舔了一口,湿答答的口水拉出了一条细长的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像是开关,她胃又开始蠕动,神经牵扯着肌肉,不需要大脑发号施令,喉咙开始反射性地干呕但又被她死死压着,鼓起的喉头像是青蛙那样一张一合,发出奇怪的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不属于人的声音镇住了山神,它动作一顿,相贴的脸稍稍拉开了一些距离。毛糙粗硬的头发蹭在了秦望舒下巴上,口水的印记顺着脸部线条的起伏自然地往下淌。有那么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回到了十多年前,瘦弱的她抱着一条脏臭的老狗瑟缩在稻草堆上。

        乞儿是没有人权的,它们中间夹着一个足月了的婴儿,它似乎饿了,哭得很厉害,这样的吵闹很快引起了破庙里其他孩子的意见。它怕失去这处勉强能避风的地方,狠心咬破了手指,瘦得只剩骨头的身子已经挤不出多少血,可它仍是塞进了婴儿的嘴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婴儿的嘴湿软温暖,它感觉到了异物开始本能地吮吸,哭声戛然而止。全身的温度像是顺着血液的流逝而渐渐消失,它其实没吃过什么好东西,根本就没有好与坏的概念,当腥咸的血能管饱肚子时,它也会接受。血的味道刺激了老狗的肚子,它不由自主地龇起了牙。

        又长又尖的鼻嘴上皱起一道道松老的皮,它也很老了,嶙峋的骨头像是要戳穿皮肉,灰暗的毛发里掩不住衰老的白色。饿疯了的秦望舒曾不知天高地厚地把它视为贮备食物,但它只是个女孩,身体瘦弱且只有两条腿,流浪的狗凶恶惯了且有四条腿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畜生跑不过另一个畜生,下场便是食物。它要活,勉强称之为家的破庙里还有一个妹妹在等它,所以它必须比狗还要凶,对方有爪子,它有指甲,对方有獠牙,它也有牙齿。畜生见畜生,首要的便是不露怯,它必须拿出最凶恶的姿态,哪怕它的腿在发抖,哪怕它在掉泪。

        它不能被狗咬,它见过许多被狗咬的人最后都发疯了像狗一样,然后孤零零地死去。它曾经思考过,人和狗有什么区别呢?人和畜生又有什么区别呢?当牙齿咬破皮肉那一刻,臭烘烘的狗毛尝了一嘴,腥咸的狗血顺着喉咙流淌进肚子时,它感觉到了久违的力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它躺在地上,大口大口地喘息,嘴里的狗毛怎么也吐不干净,比血更难吃的眼泪。

        它恍然间就明白了什么,它和这条狗都是一样的。体面的人为了生存,找了一份体面的工作,劳苦的人为了生存,早起贪黑也是为一口饱饭。畜生的规则很简单,没有人之间的弯弯道道,它赢即是王,有绝对的权利处置食物。像它这样在生存线上挣扎的畜生还有很多,它养不活小畜生,但可以拉上这条快要死的老畜生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小畜生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念了几遍这个称呼,她不识字,没有什么学问,只道听途说贱名好养活,所以就在刚刚,它给破庙里的妹妹取名叫小畜生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畜生结了伴,庙里其他畜生就得掂量掂量,它日子肉眼可见的好过了很多,只是每次深夜中它都会自梦中惊醒。它总觉得在暗处有无数双看不见的眼睛在盯着它们,不会像野兽一样发光,但本质都是贪婪又饥饿的,它知道,女人和小孩总是最好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人的脖子是最脆弱的地方,它曾无数次惊醒后,悄悄地把手捏在小畜生喉咙上,但最终又放弃了。而现在,她露出了白嫩的脖子,薄薄的皮肉根本掩不住汩汩流淌的血液,只需要一口,快到她意识都来不及反应,她可能就会丧命于此,但她却感觉到了久违的颤栗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屏住了呼吸,慢慢别开头,让本就暴露在外的颈脖暴露得更加彻底。她听见了自己的心跳,混合着沸腾的血液,她已经分不清在她身上的到底是山神还是记忆中那条老狗。她是个赌徒,一直都是。作为畜生时与狗搏斗,生死较量时咬破了手指给小畜生喝血,独活和累赘时保留了那丁点儿可贵的人性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妨再大胆一点,她人生中赌了无数次,她也赢了无数次,这次她也可以赌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低低叹了一口气,有些沉醉于着迷。她骨子里不是安分的人,在十八岁那年,病得快要死的神父问了她一句话。

        你是想当一个女孩,还是做秦望舒。前者是新起的年轻女作家,除了安稳什么也没有。后者,注定走在暗处见不得光,除了安稳什么都有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秦望舒。她叫秦望舒,父亲说望舒意为月神。她也想过,父亲母亲或许是曾经爱过她的,但这点爱太轻微也太无用,在柴米油盐中变质腐烂到连狗都嫌弃。她知道月亮不属于任何人,可某些时候,它的确属于了她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握着的枪的手终于松开了,金属滑到了泥土上,像是有声音,又像是没有。同一时间,一个尖尖的东西刺破了她脖子上的一点皮肉,疼痛细微,不至于针扎,倒像是蚊子咬。还没等山神进一步,她的手也掐上了对方的脖子,平整的指甲准确的按在了颈侧的动脉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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