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章 泥娃娃


第69章  泥娃娃

梨花巷里,安春风三人已经进了院,新家还没有收拾好,先将荣雪安置在这边的花厅。

小林子跟黑豆赶紧过去铺床安桌。

梨花巷突然搬过来一户人家,安娘子也跟着忙忙碌碌,引得巷里其他居民都过来打听消息。

安春风站到门口对那些询问情况的人道:“是我以前老家姐姐的孩子,现在才带信托我照看。”

“哦!那是夫家还是娘家的姐姐?”有好事者还在打听。

安春风笑笑:“最亲近的!”

这话说得……跟没说一样。

哪边才是最亲近的?

两个妇人争辩起来:

夫家!

娘家?

嫁了人的女子,当然要把夫家的当家人。

再怎么嫁人,骨肉相连的永远只有娘家。

安春风没有解释,在她认为,银票姐姐才是最亲的。

这里租户多,搬家来去都是常事,乱糟糟一圈人看过就全部散了。

安春风没有发现,人群后还混着一个矮子,在不远处张望片刻随即消失。

中午,是小林子去酒楼买来一些饭菜,等到小豆子回来,大家就在新院子聚餐,也算是乔迁之喜。

只是小豆子回来的形象之差,着实把众人都吓了一跳。

早上出门才换过的衣服又满是泥土,一双手指甲里也满是泥,就连头发里都是草叶,活像是跟什么打了一架。

安春风本来想从现在开始,恶补一下好妈妈身份,结果看到小豆子就三秒破功,到底是不能忍,一脚踹了他去洗澡。

等黑豆和小林子把豆子洗干净带出来,几人才围坐桌边吃饭。

这一家都是孩子,就安春风一个不论尊卑的长辈,也没有在意谁是主人,谁是客人。

小林子等人跟荣雪虽然是主仆关系,可明面上还是兄妹四人,也就没有分高低贵贱,按着以前的习惯随便坐。

这一桌菜都是小孩子们爱吃的,糖醋排骨,黄焖鸡,跳水鱼,再一道咸菜滚豆腐,那也是兄妹四个平时吃得最多的一道菜。

菜饭上桌,小林子跟黑豆也不先顾着吃,先给安春风布上菜,又将鸡肉排骨挟给荣雪和小豆子,自己则只吃咸菜豆腐汤。

原本一副猴急的小豆子也规规矩矩,不动手拿筷子,只等大孩子分给自己什么菜他才吃。

若不是安春风亲眼目睹,也不能将这斯文吃饭的四人,跟流民乞儿和妓子之女联系上。

小豆子到底还是馋嘴只顾吃饭,秦牧要他说的话,吃饱了才提:“唐家小郎君说,明日要让最厉害的哥哥去西城,他有正事要做!”

厉害的哥哥?

几人都看向他,说的是谁?

见大哥又在瞪自己,小豆子咧嘴,忙道:“我说黑豆哥最厉害,小郎君应该是要他去!”

正收碗筷的黑豆闷声闷气道:“啥事?”

“不知道,我问了,可小郎君不告诉我。”

小豆子有些委屈,他不敢说自己跟小郎君打了一架,小郎君有事就不告诉自己了。

安春风把去唐家的情况又问了一遍,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,想到唐牧才六岁,可能是要大孩子去玩,于是道:“明天黑豆就去看看吧!荣雪可以去我院里学打络子。”

黑豆立即闷声答应下来。

以前住在大杂院,黑豆必须留在家里陪荣雪,没办法出门做事。

现在荣雪留在院里也好,去安春风那边也好,就不需要专人留守了。

荣雪自然是愿意的,她知道安娘子会打络子,也想学。

她还要做荷包挣钱,感觉自己以后要忙起来。

吃过饭,小豆子才有空看自己的新家,欢天喜地的四下乱窜,整个院子都能听到他的“哇哇”声:“哇,这屋好大呀!是我跟黑豆哥住的吗?”

“哇,这里还有厢房,可以放东西呢!”

“噢!我们的衣服都在这里,每个人都有衣箱……”

小豆子找到自己的那口箱子,打开,一通翻找,在一堆还没有整理的衣服中,他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。

在这里!

他就知道,黑豆哥哥他们肯定会拿上自己的宝贝。

取出一看,是被布包裹住的两个褪色小泥人。

那是一对穿着凤冠霞帔、披红挂彩的喜娃娃。

圆圆的脸,笑眯眯的眼睛,微弯的唇角,让人看着就心喜。

这也只是普通的泥娃娃,街边摊角随处可见,二三十文一对。

要是舍得花钱,可以买到描金的瓷娃娃,会更加漂亮。

小豆子躲在角落里,用布擦去泥娃娃脸上的灰,又用布包好,抱在怀里喃喃道:“爹、娘,豆豆又搬家了,现在有哥哥姐姐,还有一个婶子。

今天小豆子吃了好多饭,吃得饱饱的。

娘,今天安娘子的儿子被我打哭了……”

北城贫民区

一处晾晒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小院子里,摆放着几张矮桌,此时桌上酒菜已经被吃了一半,几个酒壶倒在桌下。

桌边,七八个大汉还在喝拳掷骰,喊得声嘶力竭,酒气熏天。

偷儿瘦三猴进院,脚步轻快的跑到一个黑衣大汉跟前低语几句。

那大汉眯眯眼一竖,喜道:“这些话可是打听实在了?”

瘦三猴点头:“千真万确,你跟我搭联这么久,还有错的?”

黑衣大汉一捶桌子,激动道:“那还等什么,赶快给古爷说去。”

后房檐下,古爷正逗弄着饲养的小画眉。

看着小鸟尖叫着,被自己用签子戳得上蹿下跳,羽翼脱落,鲜血淋漓,古爷脸上才露出笑容。

他觉得,这样一才是养雀的乐趣。

只听小鸟唱曲有什么意思,天天都是一个调,还是这样的鲜活才有意思。

看见古爷逗雀,黑衣大汉和瘦三猴都不敢靠近,直到战战兢兢的小婢女用黑布将鸟笼罩上拎走,黑衣大汉才走过来行礼:“古爷!”

穿着艳丽锦衣华服,戴着金冠束带的古爷三十多岁,面敷薄粉,腰系丝绦,一派贵气。

若是在风景秀丽的大园子里,一看就是豪门子弟的气质。

可惜周围环境不好,跟这样的打扮格格不入,站在这里仿佛是在唱戏。

古丰丢下手中还带着血丝的竹签,瞟一眼瘦三猴,转头看向黑衣大汉,蹙眉道:“现在不是交钱的时候,他们来干什么?”

黑衣大汉谄笑着趋步上前:“古爷,小的找到一个鲜货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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